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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立滿州國民中學

學校公告

113年「雲林縣作家作品集」徵選簡章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
113年「雲林縣作家作品集」徵文參選資格如下:

(一)本籍或(曾)設籍雲林縣人士。

(二)曾於雲林縣就學、就業及服役者。

(三)父母親其中之一人,為設籍或出生於本縣者。

(四)未具前述資格,但其作品以描述雲林鄉土風情為主要內 容者,亦可參與徵文活動。

 

徵選活動自即日起至113年5月18日止;凡經入選作品,每 件作品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,作品出版後再贈得獎作者100 冊,以表彰對文學創作之熱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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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12-29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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