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補助金額:
(一)清寒助學金:
1、每校限申請4名(一戶家庭限申請1名)。
2、每名學生每學期新臺幣(以下同)3,000元、每月教育生活補助金1,000元共12個月,全學年共計補助1萬8,000元整。
(二)特殊才藝助學金:
1、申請者須具備「清寒助學金」之申請資格,且另具特殊才藝(文學、音樂、美術、語言、體育、科技等)。
2、每名學生每學年補助1萬元整,每校限申請1名。
申請期間:自112年3月1日起至112年4月15日止。
申請程序:
(一)清寒助學金:由各校依補助急迫性,由1至4進行排序(1代表急迫性高、4代表急迫性最低),填入「申請個案彙整排序表」,每校限額4名。
(二)申請清寒助學金且同時申請「特殊才藝助學金」者(含每校4名內),須一併檢附個人特殊才藝所需文件(如獎狀或成績單或資格鑑定等),每校名額限1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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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2-19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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