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一、111年度運動科學研究發展獎勵申請,受理期程自111年4月15日至30日止,申請資料請以正式公函逕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-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(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獎勵專案管理團隊)彙辦,同時副本逕送體育署存參。
二、本案申請表件及相關資料電子檔,請另以電子郵件傳送至hsinweichen@ntnu.edu.tw(陳助理,02-77493247),郵件主旨並請註明「校名(單位名)及姓名申請111年度運動科學研究發展獎勵資料」,以利彙整及完備後續審查事宜。
三、另,請於申請書內詳述申請著作對我國競技運動發展及奧、亞運動項目選手或教練競技實力提升之重要實務應用貢獻,近2年內已送審未達獎勵標準之作品,請勿重複送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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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2-04-1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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